来源: 作者: 时间:2025-05-17 浏览:
一、总则
学校全称:内蒙古农业大学,教育部代码:10129
学校类型:学校是国家西部大开发“一省一校”重点支持建设院校,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合作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重点建设高校,是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建设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具有研究生(博士、硕士)教育、本科教育、专科教育等多层次、多形式的办学体系。
学校地址:
校本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306号
职业技术学院:内蒙古包头市土默特右旗阿勒坦大街5号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招收考生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执行。
其他:本章程由内蒙古农业大学负责解释。内蒙古农业大学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活动。
二、招生对象
符合自治区《关于做好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报名要求并通过资格审核的免试考生及参加全区专升本统一考试的普通考生和专项计划考生。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科专业与本科专业对应关系参见《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对应专业指导目录》(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学校专升本招生本科专业及招生计划以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所公布的数据为准。
四、招生方式
学校按照2025年自治区专升本相关文件精神组织招生、录取。被内蒙古农业大学录取的考生在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包头市土右旗校区)就读,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制为两年。
五、报名
学校2025年专升本报名工作严格按自治区有关文件执行,具体报考条件、报名方式及要求等内容,请考生查看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关于做好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六、考试
非免试考生均须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文化课笔试考试,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命题制卷(除外语科目外,其余科目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题制卷)、评卷、发布考试说明并组织实施。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必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考查,考查以线上的方式进行,考查时间等未尽事宜请考生关注内蒙古农业大学招生网和学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相关通知。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具体内容详见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关于做好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七、成绩查询
参加自治区统一文化课考试的考生,考试结束后,考生按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成绩查询方式自行查询考试成绩。我校组织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业适应性考查结果待考查结束后在学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进行公示。
八、志愿填报
2025年自治区专升本实行平行志愿模式,网报志愿时间以“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内蒙古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公告为准。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考生综合服务平台”,查询招生计划进行志愿填报。非免试考生每人最多可同时填报8个平行志愿;免试考生在报名时按照系统提示、参考专业对应指导目录选择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填报志愿。所有符合志愿填报条件的考生,均须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逾期不予受理。
九、录取规则
学校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录取工作。免试考生在提前批次录取、专项计划考生在专项计划批次录取、普通考生在普通批次录取。
(一)免试考生
1.获奖免试考生。学校根据考生在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技能大赛、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金奖、银奖、铜奖的顺序依次录取,同一赛项、同一等级获奖考生个人奖优先于团队奖录取,同为团队奖以获奖名单中个人排名优先顺序录取。
2.退役大学生士兵。学校依据职业适应性考查结果,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考察不合格和未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考查的考生不予录取。
3.免试专升本已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后续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录取。
(二)统一考试考生
1.统一考试考生分数须达到或超过同科类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招生计划内,按招考类别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总分相同时,按专业基础课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专业基础课成绩相同时,则一并录取。
3.根据平行志愿原则,凡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要求学校退档。
4.对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学校将根据录取情况决定是否再次进行征求志愿,最终以“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内蒙古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公布的公告为准。
(三)录取公示
专升本录取工作结束后,在学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公示录取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向自治区有关部门备案。学校按自治区有关部门审核结果为录取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学籍管理
(一)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对专升本录取新生进行入学资格核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凡在2025年7月31日前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或经复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及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在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专升本学生的学籍电子注册工作,逾期不予办理入学和注册手续。
(三)学校专升本学生入学后将编入相应本科专业三年级就读,日常管理与相同年级、专业的学生相同,专升本学生在校期间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四)学校严格执行学历学位证书有关规定,专升本学生学历证书上将注明“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学位证书颁发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按内蒙古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十一、其他事项
(一)免试考生在申请免试考生资格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免试考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和学籍。
(二)未尽事宜及未明事项另行通知。
十二、联系方式
(一)联系地址:内蒙古包头市土默特右旗阿勒坦大街5号,邮编:014109。
(二)相关网址及公众号:
内蒙古农业大学招生网https://zhaosheng.imau.edu.cn/
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https://zyzs.imau.edu.cn/
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内农大职院招生办
(三)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0472-8885662